佛山南海區經促局原副局長鄧藝海因玩忽職守罪及受賄過百萬一審獲刑6年半
  新快報訊 記者郭海燕 黃瓊報道 佛山南海區科技系統腐敗窩案,在南海區科信局原局長梁新文獲刑8年後,其昔日下屬鄧藝海也於日前獲刑。
  新快報記者昨日獲悉,南海區經促局原副局長鄧藝海被認定協力梁新文幫根本不具科研實力的公司申請資金,構成玩忽職守罪,另外還收受他人賄賂106餘萬元,被法院一審判刑6年半。
  不符條件公司遇“貴人”
  現年37歲的鄧藝海,來自英德,擁有大學本科文化。資料顯示,2005年鄧藝海經公務員考試進入南海區科信局,短短3年轉為科長,後升任副局長,案發前為南海區經促局副局長,仕途可謂一帆風順。不過,去年3月份,佛山科技系統爆出腐敗窩案,鄧藝海與上司梁新文一起落馬。
  據檢方指控,2009年上半年,收到唐某某推薦東莞市凱元實業投資有限公司羅某某的項目後,梁新文安排南海區公資委屬下的高技投公司探討合作可能性。高技投公司認為該項目未能繼續產業化生產,不同意投資。而後,唐某某又提出幫助羅某某申請政府科技扶持資金。於是,梁安排了該局科長陳某(另作處理)協助羅某某成立新航公司,並安排鄧藝海負責跟進資金申報項目。
  拿著假報告游說區領導
  2010年,鄧藝海在審查羅立峰申報時,違反管理規定,不正確履行職責,未核實新航發動力公司技術、資金實力,任由羅立峰虛構誇大該公司追加經費等項目;未審查該項目申報書內容的真實性,未到現場核實申報情況。任由項目推薦人唐某某擔任專家論證程序的專家組組長,出具建議立項的專家論證意見。
  之後,該項目經鄧藝海、梁新文批示同意並上報南海區政府,又經梁新文游說區政府主管領導後,南海區政府同意支持該項目科研經費200萬元並撥付款項。因新航公司缺乏科研和經濟實力,羅某某將所得經費用於支付租金、服務費等開支。截至案發前,該項目仍未推進,造成國家財政資金損失200萬元。鄧藝海行為,構成玩忽職守罪。
  兩罪並罰一審判六年半
  梁新文出事後鄧藝海隨之投案自首,隨後其被查出多次受賄。檢方指控,鄧藝海在2008年至2013年3月期間,利用經手、審批科技項目的便利,為廣東摩德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業申報認定資格、申報項目過程中共收受6人賄賂,共計106萬元。
  南海區法院一審認為,鄧藝海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國家遭受特別重大的損失,情節特別嚴重。鑒於其能自動投案,如實供述並退贓,可減輕處罰。最後,該院決定,鄧藝海犯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共執行有期徒刑6年6個月。
  據悉,佛山科技系統腐敗窩案共有21件21人,多涉及官員偽造申請材料幫企業騙取科技補貼。如今多數涉案人員已經被判刑,案件審理漸入尾聲。
(原標題:炮製假報告 企業騙得200萬科研經費)
(編輯: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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