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國商人一擲買屋千萬助圓明園文物歸國 海外文物追索依然路漫漫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丁一鳴、劉旻):7根圓明園石柱回歸中國,要歸功於一位中國商人。中坤投資集團向記者證實,該集團董事長黃怒波去年在挪威的卑爾根寇德博物館發現了這批圓明園石柱,經過和博物館多次溝通,黃怒波先生向博物館捐資一千萬挪威克朗,相當於九百九十多萬人民幣,用於館內中國藏品的學術研究以及日常護理,以此和博物館達成了一個交流項目,終於使7根石柱歸ssd固態硬碟國。對此,黃怒波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動。
  “對我來說特別痛快特別驕傲。為什麼?這是我們民族中恥辱的一個東西。從這個拿回來,我想從此掀起一個國寶回家運動。圓明園的文物,在全世界有一百多萬件。我認為圓明園的文物都應該還回來,因為這是中國的一個恥辱,被搶走的,所以我一定要開這個頭。我覺得這是我作為一個中票貼國人精神上極大的滿足。”
  著名媒體人秦曉鷹也對ssd固態硬碟價格此大加贊賞,認為這是企業家社會責任的體現,並且中國官方應該予以鼓勵。“黃怒波先生這次的作法,我覺得對中國企業家而言都是一個啟發。我覺得國家應該鼓勵這樣的形式,通過利益交換,通過對別人文物設施的援助資助投資,使中國流失海外文物,合理合法正常地回歸祖國,我覺得國家應該鼓勵,社會應該鼓勵,這樣的企業家也值得敬重。”
  回頭看近年來中國海外流失文物的追索,包括圓明園獸首,基本都是民間資本去買回。那麼,現在中國富強了,能不能由國家出面,系統地把流失海外的文物買回來呢?長期致力於研究中國海外流失文物追索的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霍政欣教授認為,主權無價,被侵略者搶走的文物,國家不能出面收購。“我國流失文物汽車貸款跨越時間久遠,情況複雜,某一些方式流失的文物不適宜通過國家回購方式回歸。比如說,西方列強發動侵華戰爭時期,通過掠奪的方式,讓我們的國寶流失。對這類文物,我們國家自始至終的一個基本原則就是,我們不承認這些文物流失海外、由西方國家持有的正當性。所以以國家名義系統回購文物,就會給外界一個印象,就是我國在法理上承認了西方國家持有文物的合法性。”
  既然不能買,那麼走法律途徑把海外流失文物要回來又如何呢?霍政欣教授認為,各國國內法對中國追索文物都設有障礙,而現存的國際法體系更是不利於流失文物的追索。“通過法律途徑追索流失海外文物,現階段還存在比較突出的障礙。國際公約沒有溯及力,當代制定的關於被盜文物和文物返還的國際公約,大都制定於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以後,法律的基本原則,法無溯及力,對於十九世紀的流失文物,這些法律無法調整,比如圓明園獸首,流失於一個多世紀以前,所以這些國際公約無法調整那個時候流失的文物。”
  除此之外,歐美國家不加入這類國際公約以及公約本身的缺陷,都構成了依法追索流失文物的障礙。長期來看,需要國際法律建設和雙邊政治談判,而目前估計還是民間資本收購比較靠譜。
  我們也註意到,這次挪威博物館強調,歸還7根石柱僅僅是為了中挪之間的學術交流,目前還不打算將剩下的石柱以及館藏兩千五百多件中國藏品運回中國。看來海外歷史文物追索,仍然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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